(1)项目名称:年产60000吨不饱和树脂、10000吨HAA和2000吨粉末涂料改扩建项目
(2)建设性质:改扩建
(3)建设单位:安徽安聚合成材料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安徽省东至经济开发区香江大道和通河南路交口安徽安聚合成材料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5)建设内容:新建1座生产车间三,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8+1条不饱和树脂生产线(产能4.5万吨),二期建设4条HAA生产线,3条不饱和树脂生产线,4条粉末涂料生产,配套建设环保及储运工程。
(6)建设规模: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60000吨不饱和树脂、10000吨HAA和2000吨粉末涂料改扩建项目;
(7)占地面积:安聚合成材料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占地面积为63.62亩,合约4.24hm2,本次项目不新增征地
(8)项目投资:项目计划总投资7000万元,其中新增环保投资总额约为460万元,占项目计划投资总额的6.57%。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安徽省池州东至化工园区规划,符合规划环评及批复要求。,符合《安徽省委省政府关于全满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的实施意见》(皖发[2021]19号)、《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等相关要求。
项目采用了先进的生产工艺,设备和工艺连续化、自动化和密闭化程度高,符合清洁生产水平要求。项目实施后,污染物在采用相应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可以做到达标排放。排放的主要废气污染物实现总量削减要求,不会降低区域环境质量的原有功能级别。在采取相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风险可防控。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因此,本评价认为,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运行过程中,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项目建设是可行的。来源:池州市生态环境局